被遗忘的权利

注:本文摘自《中国摄影》2020年一月刊

分手近一年后,小Y打开了自己和前男友共用的网络相册,本想将以前的照片备份下来,却意外发现了这一年间,前男友不断更新的照片。她猜测,大概是前男友忘记关闭手机的自动同步功能了。

她忍不住点开了这些照片,先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风景照,然后一个卷发的女生出现了,次数越来越多,再然后是前男友和卷发女生的合影。小Y忍不住生气,但又止不住来来回回地打量照片中的卷发女生。反复几次之后,小Y决定清空自己在这个账号下的照片并注销了这个账号。

定期清理手机相册是小Y这样的手机拍照重度用户的一种习惯,特别是辞旧迎新之际,看起来更像是一种仪式,保存那些想要记忆的,删除那些想要遗忘的。

但事实上,相对记忆,遗忘却更难。2019年,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研究人员在《神经科学学报》上发表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忘记一次不愉快的经历比记住它需要集中更多的注意力。

研究人员向一组健康的成年人展示了一系列场景和人脸的图片,指导他们记住或忘记每一张图片,然后通过神经影像技术跟踪受试人员的大脑活动模式。

我们知道,人类对外部信息的感知,80%是通过视觉获得的,而大脑就好比一个超级计算机,一半以上的组织结构都与视觉信息的加工处理有关。此前对于“有意遗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位前额皮层等大脑控制区域和海马体等长期记忆区域的“热区”活动,而这次研究集中在大脑的感觉和知觉区域尤其是腹颞皮层上,着重分析了这些区域与复杂视觉刺激记忆表征相对应的脑活动模式。

研究结果证实了人类有能力选择要遗忘的内容,但“有意遗忘”某件事需要大脑感官和知觉区域的“适度”活动,这一活动的水平比记住同一件事要高。这一研究将帮助人们弄清楚如何削弱记忆并找到控制这一过程的方法,帮助比如创伤性应急障碍患者。

我们找到了如何让自己遗忘伤痛的方法,却忘记了还有一个更强大的敌人。

如果说相机的出现,曾把我们从记忆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作者注:来自约翰·伯格,《摄影的使用》),那今天,我们已习惯将越来越多的记忆交付给不断升级的手机内存、网络硬盘、云存储,在这里,照片不会褪色,视频不会变形,甚至可以对我们的记忆更有效率地分类、整理……这是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但也可能是问题所在。

这两天,因女友自杀而被“人肉”的牟某某,大约从未想到曾经作为荣光拍下的参加竞选的照片,会成为人们指认他“外表精致、内心变态”的证据。其实,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自己的“黑历史”而遭遇网络声讨。

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人们在微信朋友圈里选择了“三日可见”功能,微博作为广场式社交工具也上线了“仅半年可见”,甚至被称为“自主炸号”的“账号临时停用”功能,以确保用户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隐藏自己发过的照片、说过的话。

朋友圈“三天可见”模式,截图来自本人微信

这些曾经属于自己的照片、文字,一旦上网便不再属于自己,它们漂泊在私人和公共的边界上,混淆着过去与未来,可能是一颗随时引爆的炸弹。

不久前,德国最高法院裁定,一名在1982年犯下谋杀案的男性有权从网络搜索结果中删除自己的名字。该男子于2002年从监狱获释后,一直希望自己的姓氏与有关此案的报道保持距离。他的要求最初被一家联邦法院驳回,但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决定,该案现在又回到联邦法院。

在德国最高法院2019年11月27日发布的这份声明中,法官们认为,搜索引擎可以提供关于当前犯罪的新闻报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对那些可以识别出犯罪者的报道的兴趣会有所下降。同时法院也坚称,个人不能单方面要求被遗忘的权利,法院的决定会受到犯罪时间距今有多久的影响。

对此,数据隐私权律师克里斯蒂安·索尔梅克(ChristianSolmecke)对媒体表示:“只有过去的记录有可能(在公共空间)消失,个人才有可能在自由中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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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npo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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